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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文明2011
发布人:重庆考古网 www.cqkaogu.com 2012-12-06 14:14:14

  我们知道,文化遗产是人类发展过程中从前人那里承袭而来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了物质、非物质两个方面的内容。我们保护的文化遗产,是濒危的、需要加以人为干预才能继续传承的文化精华。一个多世纪前,西方国家为了挽救在农耕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转型过程中急剧消逝的传统文化,推动了今天人类文化遗产观的最终形成。

  随着全球现代化的加剧,文化遗产在世界各地普遍受到惨重的摧毁。1913年,法国制定的《保护历史古迹法》,成为世界上第一部系统保护文化遗产的现代法律。随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陆续颁布了《世界遗产公约》、《各国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建议案》、《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评选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人类在遗产观上已形成共识,共同而自觉的遗产保护开始了。

  人民群众是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也是文化遗产的传承者。每一代人,每一个人都有分享文化遗产的权利,又有承担保护和传承的历史责任。只有当全体民众都积极投入到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之中,维护和实现自身的文化权益,才能使文化遗产保护形成强大的社会意志,取得真正的成效。基于这样的认识,欧洲率先以文化遗产日的形式加强了文化遗产的宣传。1984年,法国确立的每年9月第三个星期天开展的“历史建筑开放日”活动,成为全世界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后更名为“欧洲文化遗产日”。至2000年,全球已有47个国家举办“文化遗产日”活动。欧洲文化遗产日活动主题鲜明,广泛包罗了自然、历史、考古、工业和二十世纪遗产,以及节日、运动会、电影、文学、艺术和启蒙运动等精神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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