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造就了从巴山蜀水到江南水乡的千年文脉,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标志性象征,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建设长江三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和三峡文物保护利用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工作,是建设长江国家文化公园的重要抓手,是三峡工程文物保护成果创造性转化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模式创新性发展的探索实践。长江三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突破“一址一园”模式,聚焦长江文明和三峡文化独特价值,凝练三峡文物展示主题和线路,按照“一园多点”模式,明晰空间边界、提炼统一标识、贯联交通服务,将巴楚历史文化、三峡山水文化与库区城乡发展相融合,打造群众身边极具特色的国家级公共文化空间,绘就文物与山水人城和谐相容的遗产廊道。
2024年10月,我院完成《长江三峡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方案》,《建设方案》依据《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聚焦三峡考古成果保护利用,从三峡库区541处考古遗址中遴选价值突出、保存较好、建设条件成熟的18处文物保护单位作为核心资源点,并配套35处标记资源点,共同作为长江三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基本构成。53处建设对象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重庆12处、湖北2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重庆15处、湖北5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重庆6处、湖北3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10处(重庆5处、湖北5处)。遗址公园核心建设对象18处(重庆12处、湖北6处),包括重庆市万州区天生城遗址,涪陵区白鹤梁题刻、小田溪墓群、龟陵城遗址,渝中区老鼓楼衙署遗址,渝北区多功城遗址,江津区石佛寺遗址,忠县皇华城遗址,云阳县磐石城遗址,奉节县白帝城遗址,巫山县龙骨坡遗址,巫溪县大宁盐场遗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三游洞遗址、杨家河兵寨群、五龙堡,秭归县楚王城遗址,兴山县仙侣山宗教遗址、李来亨抗清遗址,涉及重庆、湖北两省(市)共13个区、县、市。遗址公园核心建设区规划面积1033公顷,涵盖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2024年10月,通过重庆市及湖北省联合组织的专家评审,10月21日,国家文物局复函同意《长江三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方案》(文物考函〔2024〕1536号)。(白莹)
三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资源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