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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开展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南部新城再生水厂、界石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宗申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大山村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建设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公告
发布人:  2024-08-21

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重庆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关于合作开展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南部新城再生水厂、界石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宗申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大山村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建设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公告

 

各高校及文博事业单位:

开展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南部新城再生水厂、界石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宗申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大山村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建设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周期要求紧,工作成果质量要求高,亟需立即实施。

经院长办公会同意,现发出合作意向公告:工作内容为对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南部新城再生水厂、界石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宗申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大山村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建设工程开展约0.1平方公里的调查勘探,形成《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南部新城再生水厂、界石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宗申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大山村箱涵末端水质净化站)建设工程文物调查勘探工作报告》(纸质件、电子档各1份),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合作经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65万元。

有意参与本项目合作的高校及文博事业单位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领队)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请于2024年8月26日17点30分之前向我院提交合作意向函。合作意向函格式自拟,附件包含上述材料和我院格式的合作报价函。

 

联系人:袁卫  联系电话:023-63524310

 

 

                           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重庆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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