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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珠:谱写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新篇章
发布人:  2019-01-0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标志着新时代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整体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物工作的政治担当,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传承中华文明、坚定文化自信的历史责任。我们要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为历史性机遇,改革创新、乘势而上,砥砺奋进、再续华章,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一、切实肩负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新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我国是拥有5000多年历史的世界文明古国,文物规模和博物馆总量位居世界前列,是名副其实的文物资源大国。据普查统计,我国现有不可移动文物近76.7万处、国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以及数量众多的民间收藏文物。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旨在充分发挥文物资源禀赋优势,切实激发文物事业发展活力,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保护利用、传承发展,推动文物资源成为坚定文化自信的力量源泉。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承载着丰厚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是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坚定文化自信的历史根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就是要以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目标,使全体人民不断加深对中华文化宝贵价值的认识,使中华民族不断从丰厚文明和历史长卷中获得精神滋养,坚定全体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

坚持服务大局、提质增效,推动文物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经济社会发展是保护文物的基础,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同样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随着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文物的价值作用日益凸显。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就是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破解影响文物事业持续发展、制约文物作用更好发挥的体制机制问题,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助推经济繁荣,促进社会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发挥独特作用。

坚持盘活资源、惠及民生,推动文物工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挥新优势。文物既是凝聚人心的精神纽带,又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因素。让文物活起来正在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参观博物馆,到文物旅游,再到民间文物收藏,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日益融入生产生活,“飞入寻常百姓家”。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就是要紧紧围绕民生所愿、百姓所需,找准历史和现实的结合点,积极拓展文物合理利用途径,充分发挥民众在文物保护利用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供更加丰硕的文化产品和更加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开放对话、交流互鉴,推动文物资源成为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金色名片。文物可以跨越时空、穿越国度,与不同的文明形态、不同的社会制度对话,可以成为国与国相通、民与民相亲的“通用语”,成为世界认知中国、中国交往世界的“解码器”。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就是要把文物资源作为讲好中国故事的生动载体,全方位拓展文物对外交流平台,多渠道提升中华文化国际传播能力,实现中国文化、中国智慧、中国精神、中国方案的国际表达,展现中华文化在国际舞台的独特魅力和绰约风姿。

 

二、牢牢把握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新要求

《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新时代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举措和实施保障,是切实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的任务书和路线图。

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创新传播传承方式。依托丰富多彩的文物资源,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实施“考古中国”重大研究,推介一批国家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讲清楚中华文明延绵不断、多元一体、兼收并蓄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脉络。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开展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加强长征文化线路整体保护展示,更好展现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谱系,更好展现我们党的伟大历史贡献,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创新文物价值传播体系,实施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深入挖掘文物领域海量好故事和精彩好内容,生动传播文物蕴含的文化精髓和独特风采,增强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增强全体人民的自豪感。

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坚守文物安全底线。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职能的统一调整和推进“多规合一”的改革要求,推动将文物保护管理需求作为常项,全面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改革基本建设考古制度,地方政府在土地储备时,对于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入库,出台“先考古、后出让”的制度设计和配套政策,真正把这项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举措落到实处。树立文物资源资产理念,建立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实行文物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加强相关领域文物资源普查、名录公布的统筹指导和部门协作。要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开展国家文物督察试点,向文物安全形势严峻、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和文物安全事故多发地区派驻文物督察专员,强化中央层面的文物督察监管,推进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文物保护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聚焦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三大风险,坚持常态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坚持长效机制与重点督办相结合,实施文物平安工程,打赢文物安全防范攻坚战。

大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有效盘活文物资源。各级各类文博单位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生力军。要激发文博单位创新活力,鼓励开发文化文物创意产品,分类开展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推进非国有博物馆法人财产权确权,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博物馆运行机制,为全体人民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公共文化服务。多措并举健全社会参与机制,面向社会平等开放文物资源,公布文物领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充分释放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潜力和动能,提升社会参与的安全感、获得感和荣誉感。制定关于引导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利用促进文物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开展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多层次开展文物鉴定服务,促进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

拓展文物对外交流合作,讲好中国文物故事。贯彻落实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发挥文物外交的重要作用,实施文化遗产保护与交流合作专项规划,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与申遗跨国合作机制,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文化遗产旅游产品和文化遗产保护品牌,共享更多合作成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考古等领域交流蓬勃开展的新要求,加强考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统筹协调整合国内外资源,完善中国文物援外工作机制,推进中国援外文物保护工程和国际合作联合考古项目。搭建多层次机制性文物交流合作平台,实施中华文化走出去精品工程,向世界推介更多具有中国特色、凸显中国精神、蕴含中国智慧的文物精品和文物故事,增强中华文化国际传播力影响力。

夯实文物基础工作,筑牢文物事业根基。健全文物保护利用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划定文物保护利用的红线和底线,推动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要求和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深入推进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文物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发展,以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共享、跨界创意和智慧应用为重点,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强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确保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力量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创新文物领域人才机制,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开门立法,加快《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以良法保障善治、促进发展。

 

三、奋力开创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新局面

中央关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为奋力推进新时代文物工作吹响了冲锋号。文物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各项要求,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扎实推进文物事业改革发展,不断把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推进到新阶段、达到新境界,奋力开创新时代文物事业发展新局面。

加强党的领导,勇挑改革重担。党的领导是推动文物工作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必须坚决发挥党在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格局。凝聚文物系统改革共识,切实增强全体文物工作者改革创新的信心和能力,拿出改革热情和韧劲,展现改革智慧和面貌,体现改革恒心与实绩。注重发挥各级文物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示范引领作用,在落实改革任务上走在前、作表率,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形成抓工作与促改革的良性循环,推动改革任务举措落实生效。

强化部门协作,突破发展难题。《若干意见》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涉及38个中央相关部门,尤其是关于文物安全、文物保护利用、基本建设考古制度、释放博物馆创新活力、文物保护机构队伍建设等问题,需要相关部门鼎力支持。国家文物局要主动对接、深入跟进,做好服务协作,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制度供给,推动改革举措落实到政策支持、制度配套和长效机制上来,努力解决一些长期没能解决或者不易解决的问题。坚持上下联动、形成一盘棋,国家文物局多作谋划部署,省级文物部门多作组织协调,市县文物部门多作实施落地,实现上下衔接、各有侧重、同向发力、一体推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围绕改革重点,整体推进落实。进一步明确加强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和主攻方向,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蹄疾步稳、有效推进,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机构队伍建设这类最迫切事项做起,从建立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制度这类各方易于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在国家文物督察制度、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在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引导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利用等方面探索新机制。在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建设、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文物保护法》修订等方面形成新成果,推动改革在重点领域率先突破,串点成线、由点及面,整体推进,全面落实。

 

(作者:刘玉珠  国家文物局局长  来源:《求是》2018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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